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根据《黄淮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认真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各单位近期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实验室、机房设备运行情况及线路是否老化和其它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所有仪器设备(包括办公室内电脑、饮水机等带电设备)做到责任到人,人走电断,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的要求(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及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双节将至,各单位活动频繁,人员高度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在举办活动之前,要仔细查找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黄淮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