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4-03-25 10:39:56
打印本文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本周起开始实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周报制度: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要以党支部为单位)于每周周五下午4点之前将本周活动情况和下周活动计划报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纪委、监察处),邮箱:
hhxyjiwei@126.com。同时,各单位在活动中的特色亮点以信息的形式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hhxydwxcb@163.com,学校每周将编发一期简报,报道各单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特色亮点。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