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4-04-29 16:13:40    打印本文

各院系:

    根据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驻人社公〔2014〕1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校内的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驻马店市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女性科技工作者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评审学科
    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交叉科学。
    三、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各推荐单位报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评审情况、推荐的人员名单等;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
    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见附件3)一式10份;
    4.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500字左右,内容应具体,并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6 有关附件材料两套,按顺序整理成册(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项目、专利、奖励等。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登记;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经过正式公开发表。各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要分别出具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印章。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四、其它
    请各院系积极申报,学校将评选最优秀的进行推荐,推荐材料需于6月5日前送交科研处,电子材料发到电子邮箱:1175146846@QQ.com,过期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2853548    联系人:孔银昌

                                                  科研处
                                             201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1、《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

    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