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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及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4-05-26 14:46:48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6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3]72号)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注册
    (一)注册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已注册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录后补充完善个人注册信息)。
    (二)注册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请进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zjgl.gov.cn)进行“帐号信息”和“个人信息”的注册;可在页面底端下载“用户操作指南”,按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角色”说明注册。
    各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注册完成后,填写《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表》(附件1)。
    (三)注册要点
    1、身份证号:需填写18位的二代身份证号。
    2、个人信息:用户类型选择“个人用户注册”,“单位所属区域”一栏请选择“省直”并点击“选定”,“所在单位”一栏请检索“黄淮学院”并点击“选定”;“工作部门”选定自己所在单位。
    3、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
    4、密码丢失:请在“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找回密码?”,进入后输入身份证号和电子邮箱即可找回。
    二、管理员设置与职责
    各单位需指定1名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信息和日常的系统管理。管理员需填写《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附件2)。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管理员认真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要求填写和打印附件1、附件2表格,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和盖章后于5月31日18点前报送人事处307室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信箱jxpx066@126.com
    四、继续教育证书发放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记录申报后,继续教育证书发放由人事处统一办理。
    五、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一项严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2853066

      
                                                    人事处
                                                 2014-05-25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件1: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表

    附件2: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附件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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