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请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到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信箱(hhxyjiwei@126.com),待审查合格后,再正式提交书面材料。
各单位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请务必按照院党字(2014)27号关于印发《黄淮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黄淮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中第一部分中第五项“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的撰写内容和基本要求撰写,第六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必须写具体,如住房要写明多少面积、位置、产权性质,家属子女从业情况要写明具体姓名和工作单位等。
各单位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督导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查,不按规定要求撰写的,将返工重写。报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单位党总支书记或部门正职审查后再上报。
黄淮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