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第二批“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按照全市四个一批人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申报。我校可申报理论人才2名,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8月28日下午5:00前报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17室)。
附:推荐表(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4年8月27日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 人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导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热爱党的宣传文化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
3、业务精湛。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艺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创作表演水平或经营管理水平。
4、成就突出。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对宣传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或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高,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享有较高声誉。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不符合上述个别条件,但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宣传文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理论人才专业条件
1、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学术造诣,对本专业学科发展贡献比较突出的学科带头人。
2、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一般指获奖人员前3名)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或市社科规划项目并获一等奖;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厅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对帮助人们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释疑解惑,提高认识发挥积极作用。
三、新闻人才专业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新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新闻奖项,有一定的知名度,受到群众欢迎。
2、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胜任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有很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享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较高知名度;
(2)负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等,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3)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评论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学识渊博,文风严谨,在社会上和群众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4)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或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能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或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文艺人才专业条件
1、获得过市级以上文艺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2、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文艺界的拔尖人才,国家保护的重要民族特色和优秀民间文艺项目的骨干人才。在一些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与表演,或举办过市级以上个人展览、演出,或出版过有艺术、学术价值的专著。获得过市级以上艺术奖项;
(2)创作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获得过市级以上文学奖项;
(3)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获得过市级以上文艺或学术奖项。
五、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条件
1、新闻、出版、广电、文艺等领域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负责人,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了解国际国内文化市场,有较好的经营管理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市场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3、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中经营管理有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出资人和市场的认可,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
4、近三年经营管理业绩比较显著,在全市同行业中位次居于前列。获得市级以上经营管理奖项或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