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产教融合和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以下简称“校级教改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的指导思想、原则与要求。本年度教改项目研究要围绕 “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以“选题源于校本、立项突出应用、研究贯穿实践、成果推进创新”为原则进行选题、评审和立项。
二、申报依据。2014年度校级教改立项依据《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参照《黄淮学院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需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立项数额。2014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若干项。
四、单位审查与推荐。申请人申报的教学类项目一律通过专业技术岗位所在院(系)申请,管理部门申请人申报的综合类、教育管理类课题可在所在单位申报。项目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院字[2012]43号第八条第2款的要求,依据《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6),认真组织选题、论证、审查和推荐。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该单位的全部材料退回重审,逾期视为该单位自动放弃申报,责任自负。
五、申报条件。申请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须符合《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第七条之要求。
六、送交材料。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务必按学校的时间安排由专人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交至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319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送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10月29日:文化传媒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社会管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表演系.
(2)2014年10月30日:公共艺术教学部、护理学系、体育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软件学院、动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3)2014年10月31日:建筑工程学院、数学科学系、电子科学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物工程系、各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
七、送交的材料说明。
(1)《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 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
材料受理人:王宝红 联系电话:0396—2853306
手 机:13939016977 电子信箱:qingqinghaos@tom.com
八、其它事项。
(1) 已经批准立项的2014年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再申请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的201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2)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不再按校级重点项目、校级研究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三个层次分类评审立项。校级重点项目、校级研究项目的确定将根据院字[2012]43号文件的要求、《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项目产生成果(注有课题编号的论文层次与数量、研究进展)和初步应用等中期检查情况(2015年10月),组织评审委员会择优筛选之后确定项目层次,并给予相应的中期资助(拨付金额为总经费的70%)。
(3)《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要严格按设计的要求和填报说明(附件4)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立项评审。申报所需的各种表格在黄淮学院发展规划处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
(4) 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深入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是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论证,认真组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