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生党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坚持严格审查与细致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规定,开展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又要保持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妥善做好相关违规发展的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审查对象
2014年考入黄淮学院的新生党员,包括本科生(含专升本)党员和专科生党员。资格初审的重点是新生中的预备党员。
三、档案材料的审核
1、各系(院)党总支应指派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和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工作。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必须是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新生党员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的,要通知其尽快与原单位联系将材料补齐。
2、各系(院)党总支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审查中要着重看其入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现象等。
3、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新生党员,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支部大会何时召开、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等,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要在《黄淮学院2014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中如实注明。
四、时间安排
1、各系(院)党总支确定初审结果后,填写《黄淮学院2014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初审不合格党员及其档案于10月20日前一并上报学院组织部。
2、组织部研究(10月21日至27日)。根据各党总支的初审结果,组织部进行核实,依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学院党委。
3、院党委审核(10月28日至11月10日)。针对组织部提出的处理建议,院党委进行研究,并确定审查结果。
4、审查结果反馈(11月15日前)。组织部将审查结果书面反馈给各系(院)党总支。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各系(院)党总支要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编入相应党支部。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党员,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同时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耐心细致地稳妥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其他
1、党员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各党总支在资格审查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将工作做细、做实,保存好相关手续。
2、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各党总支要安排专人与新生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全面了解其思想状况,进行专门教育,提出要求。组织部也将根据情况适时安排一次新生党员专题教育工作。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