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优良作风,学校拟将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过去一年来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牵头单位:
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院系):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文明实验室 牵头单位:实验设备处
文明家庭 牵头单位:工会
文明教职工 牵头单位:人事处
文明学生、文明班级 牵头单位:学生处
文明教室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文明寝室 牵头单位:团委
二、评选标准:
根据《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办法的通知》(院党字〔2011〕26号)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文明创建评比表彰活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效。要把文明创建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各自创建特色。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标准,抓紧时间安排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检查、考评、评选、审核等各项工作。
3、评选结果于2015年1月15日(周四)前报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联系人:石付威 电话:2853511(办)
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