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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1-30 14:23:54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571号)要求,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院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含)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近三年曾获得过黄淮学院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三、推荐办法

1. 院系推荐:各院系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推荐1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黄淮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28日前发送至hhxueshengchu@163.com

2.学校评议:学校将对报送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对照评选标准,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评。在确定候选人时,要注重感人至深,平凡中彰显伟大,小事中散发着人格魅力的人选;具有较强示范性、鲜明时代特征、有突出表现的人选。

2.候选人事迹材料要做到真实、客观,既要全面反映候选人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感人精神,同时要注意凝练候选人的主要核心事迹。

联系电话:2853038;联系人:徐成

附件: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点击下载 

                                       党委学工部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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