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院字〔2012〕24号《黄淮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办法》文件的精神,现对我校2013年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第二批资助配套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各院系按照院字〔2012〕24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项目主持人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2、各院系填写《2013年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第二批资助配套汇总表》,于4月16日之前连同证明材料一起送交科研处。
3、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符合条件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录用证明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条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条件的著作原件、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各一份;
5)符合条件的经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6)符合条件的重点学科、科研平台、质量工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7)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附件下载:《2013年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第二批资助配套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