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631号)和《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豫教高〔2014〕101号)文件中批准的项目,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二、鉴定结项的依据与要求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中第六章项目的鉴定结项之规定执行。
三、鉴定结项的程序
1.鉴定方式。本次项目鉴定工作,采取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组织鉴定,一般项目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鉴定和教育厅抽检复评的方式进行。
2.鉴定程序。本次项目鉴定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学校将组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对我校2014年度立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鉴定。具体程序为:项目主持人通过PPT课件(时间10分钟)汇报项目研究情况;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专家组给出鉴定结项意见。
四、鉴定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见附件),一式四份;
2.相关成果材料(成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1)项目申请书;(2)项目校级立项文件与立项任务书;(3)项目省级立项文件;(4)项目资助文;(5)项目中期检查书;(6)项目研究报告;(7)项目取得成果(论文、著作教材或讲义、获奖、培养方案、基地建设、规章制度等);(8)成果应用效果证明;(9)成果推广及效果证明。(10)项目组成员信息与成果贡献。附属材料按以上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每个档案袋限装一项课题的材料,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五、工作要求
1.9月7日18:00各课题相关鉴定材料提交至发展规划(综合楼319室);
2.项目鉴定会议安排在9月初,具体汇报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
3.本次不能如期鉴定结项的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
2015年8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