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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9-06 11:22:51    打印本文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评选工作通知的指导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导向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网络影响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原创性、多样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获奖作品要具有一定的阅读量、转发量,与网民有良好的互动性,受到广大网友和群众的喜爱和好评,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展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映健康的思想内涵和精神追求。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门类

“七个一工程”门类为:歌曲、动漫、微视频、新闻、评论、微博(微信)、小说,全部为网络作品。

(二)评选范围

201411日至2015915日之间原创的上述门类网络作品均可申报参评。已获国家、省、市奖励的优秀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奖。

(三)评选标准

1、参赛作品内容丰富,格调健康,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结构严谨,富有创新,表现力和感染力强。

3、参赛作品影响大,在网民投票推荐中支持度高。

(四)作品要求

1、原创性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拥有自主版权、奖项申报权或是第一出品方,如有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396-2600776,邮箱:zmdwlzp@163.com

2、属地化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申报作品的主创人员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本地创作人员,鼓励作品彰显驻马店本土特色。

3、均衡化要求。原则上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作品每类不超过10件。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得超过3类,且每类作品最多2个。

4、规范化要求。影像类作品:情节完整,时长不超过10分钟,作品尺寸550×400400×300像素;文字类作品:每篇不超过3000字;歌曲、动漫、微视频申报时须提供“七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12份,提供每部(件)申报作品音像制品4套。新闻、评论、微博(微信)、小说申报时须提供申报表一式12份,提交参评作品正式文本内容一式15份。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分别装订。申报表可翻印。各申报单位要分类填写上报申报作品汇总表一式3份。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各地各部门各网站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特点,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扩大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做好网络作品的初选推荐工作,并于915日前将推荐参评作品统一报送至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网络宣传科)。915日至27日,由驻马店广视网开设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评选活动专题网页,各推荐单位按时将推荐参评作品上传到专题网页相应栏目进行集中展示。参评作品展示期间,专题网页将开通网上投票平台。

(二)评审阶段

92829日,组织成立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 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的网络作品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驻马店市首届网络“七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报送市委宣传部研究审定,最后确定各门类“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工作奖”名单。

(三)表彰阶段

11月底,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同时,组织媒体对评选活动和获奖作品进行广泛宣传。

 

申报作品统一于913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853511

报送邮箱:26176724@qq.com

 

附件:各类参赛作品申报表和汇总表 点击下载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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