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第七届校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5-09-22 11:09:54    打印本文

各院系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深切缅怀抗战英烈的光辉业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激发广大师生爱国情怀,加强对2015级新生进行校情教育,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学校决定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第七届校歌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历史教训  传承民族文化  培育爱校情结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学工部、团委、音乐表演系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27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
    五、参赛对象及曲目
    参赛对象:2015级新生
    参赛曲目:校歌《奋斗与梦想》、抗战歌曲一首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别奖1名。
    七、评分标准
    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相应评分细则,比赛评分为10分制。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如下:
    1、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2、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富有感染力。(2分)
    3、指挥、领唱与合唱队之间配合默契,效果良好,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4、服装整齐统一,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能够充分展现大学生良好风貌。(2分)
    5、现场氛围好,整体表现力强,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有序。(2分)
    八、相关要求
    1、校歌是学校精神的象征,不得改变歌曲旋律,校歌为第一首参赛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
    2、比赛时校歌使用伴奏带(新版原唱、伴奏见附件),参赛的抗战歌曲伴奏形式为伴奏带、钢琴、无伴奏或有少量特色乐器,主办单位提供钢琴,不外聘乐队。
    3、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队容整齐,统一穿校服,合唱队人数原则上以80人—100人为宜;
    4、参赛队员为2015级新生,伴唱、领唱均为本系师生,不得外聘(指挥除外)。
    5、各院系党总支请于10月22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把电子版发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hhxydwxcb@163.com
    联系电话:2853511(办)
    附件:报名表(下载)、 奋斗与梦想(下载)、  乐谱(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5年9月22日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