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5年工作,科学制定学校2016年度工作要点,请各单位撰写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要点,并及时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院系、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研究中心(所)均应报送本单位年度总结和工作要点。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2015年工作要点,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采取的主要推进措施,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材料应客观全面、简明扼要、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转型提升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党的建设。
2.各单位拟定的2016年度工作要点,应立足于当前,着眼于“十三五”,围绕全面转型提升和党的建设两个主要方面,明确工作思路,落实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做到科学、合理、可行。
3.各单位的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要点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各院系、机关各部门上报的材料事先分别报送联系校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阅。
4.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总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纸质材料盖章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综合办公楼51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db2853503@163.com。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