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1、各院系要结合放假前后时间安排,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放假前,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开好班会,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防火教育,强化防火灾意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烧水做饭;严禁在室内堆放废纸、饮料瓶等易燃废弃物品;严禁乱扔烟头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3、加强防盗防骗教育。学生在考试结束后要全部离校,提示学生返家途中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乘车安全。教育学生在未清楚了解情况之前,不要轻信社会中介的宣传,以免误入传销、邪教或非法招工陷阱。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文件通知要求,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外出务工活动。同学结伴外出务工者,需将务工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报院系核准后进行,同时告知家长,注意交通等各方面安全,谨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4、教育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努力做好个人学习和读书计划,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强调饮食安全,不购买“三无”食品,不过量饮酒、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祥和、文明向上”的假期。
5、教育学生知法懂法,提高网络法制意识,不要随意发帖、转帖、跟帖,树立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意识。
6、要防止户外剧烈活动、野外活动、集体外出旅游等引起的事故或骑车、驾车不慎而发生的事故等。
7、开学及时返校,若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请假。
二、其他要求
1、各院系在学生离校期间,集中对寝教室进行卫生大扫除,对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2、做好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学生确因继续进行项目实训、家庭特别困难等原因延迟离校者,各院系统计后,于1月15日前报学生处协调安排。同时,要切实做好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学生开学返校情况上报。开学后第一天,各院(系)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于2月29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4、请院系切实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宣传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