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家庭美德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15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廉洁奉公。
2、遵守公德,移风易俗。
3、学习进取,家风文明。
4、邻里和睦,维护稳定。
5、热心公益,美化环境。
(《考评细则》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文明家庭”的推荐,由个人申报,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推选,每个分会推荐1个教职工家庭(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负责推荐1个家庭),并填写《黄淮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二份,于2016年3月9日前报校工会。
2、全校“文明家庭”为10户。校工会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分会推荐的候选人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初选名单。(若第10名得票相同,则对得票相同者进行复投,再按得票多少确定)。
3、初选名单要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由校工会、宣传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对确有问题的家庭,取消本次评选资格,所缺名额按得票顺序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审定后,予以表彰。
附件(点击下载): 1、黄淮学院“文明家庭”考评细则
2、黄淮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