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122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第九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已经立项为校级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项目名称 |
所属院系 |
级别 |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经济管理系 |
校级 |
艺术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艺术设计学院 |
校级 |
数码钢琴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音乐表演系 |
校级 |
新能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
校级 |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化学化工系 |
校级 |
信息与通信综合实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信息工程学院 |
校级 |
工程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建筑工程学院 |
校级 |
生物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生物工程系 |
校级 |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
1.各院系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并组织论证,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1,纸质一式十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纸质一式二份)。
2.各院系将以上纸质材料、视频材料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于2016年4月1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科(203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电子档一并发送至信箱xl66315@163.com。
三、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1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评审工作。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1.已经确立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参与本次申报。
2.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徐亮
联系电话:2853092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