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7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范围:我校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下同)。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8日前,各相关院系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文件(见附件),并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使毕业生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充分了解信息。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的具体条件,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
(二)4月13日前,各院系将本院系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花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至人事处307室。
(三)4月18日,人事处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报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五)5月6日前,请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幅面,正反双面印制)。
2、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B5规格)。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B5规格,单张正反面打印),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一张(相片背后需注明:所学专业、申报类别和申报科目)。
7、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注:上述材料1-5项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每人一袋,正面注明院系名称,专业,申请资格种类,按姓氏顺序(A-Z)统一排序上交。
(六)5月16日,人事处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各种申报材料。
(七)6月17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八)7月29日前,申请人员到学校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报材料,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春季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实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待上级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