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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16-06-01 11:04:59    打印本文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6〕23号)要求,为了严肃高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二、周三)举行。各院系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清原因,报院系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考试作弊。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院系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16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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