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市纪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2016年中秋、国庆临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禁止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校纪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如检查发现有上述现象者,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附件:《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