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发掘长征精神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对2016级新生的校情教育,增强师生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学校决定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第八届校歌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 培育爱国爱校情结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学工部、团委、音乐学院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
五、参赛对象及曲目
参赛对象:2016级新生
参赛曲目:校歌《奋斗与梦想》、红色经典歌曲一首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别奖1名。
七、评分标准
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相应评分细则,比赛评分为10分制。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如下:
1、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2、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富有感染力。(2分)
3、指挥、领唱与合唱队之间配合默契,效果良好,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4、服装整齐统一,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能够充分展现大学生良好风貌。(2分)
5、现场氛围好,整体表现力强,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有序。(2分)
八、相关要求
1、校歌是学校精神的象征,不得改变歌曲旋律,校歌为第一首参赛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
2、比赛时校歌使用伴奏带(原唱、伴奏见附件),参赛的红色经典歌曲伴奏形式为伴奏带、钢琴、无伴奏或有少量特色乐器,主办单位提供钢琴,不外聘乐队。
3、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队容整齐,统一着装,合唱队人数原则上以80人—100人为宜;
4、参赛队员为2016级新生,伴唱、领唱均为本系师生,不得外聘(指挥除外)。
5、各院系党总支请于10月25日下午16:00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把电子版发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hhxydwxcb@163.com
联系电话:2853511(办)
附件:报名表(下载)、 奋斗与梦想(下载)、 乐谱(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