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外来车辆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根据临时出入证的使用时限,即日起保卫处将于即日起更换我校2017年度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换车辆临时出入证的时间安排:2017年2月20 日起至3月31日止。原有车辆临时出入证2017年4月1日起作废。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办公室(综合楼122室)电话:2853169。
三、相关说明:
1、2016年12月31日前经保卫处审核发放的合作联盟单位、餐厅商户、其他单位短期工作人员的临时出入证,需提供相关有效合同、办证人员姓名、车牌号、手机号码并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持原临时车辆出入证统一换发,未上缴旧证的不予发放新证。
2、未办理过临时出入证的外聘教师、在校有办公场所的合作联盟单位、餐厅商户及其它在校短期工作人员确需经常出入校园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有效合同、办证人员姓名、车牌号、手机号码并先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再经保卫处审核符合办理条件,方可办理校内机动车临时出入证。
3、教职工家人及亲属车辆原则不办理校内机动车临时出入证,确需携带车辆进出校区的,由教职工本人电话告知保卫处值班室放行车辆。
4、各单位业务往来车辆需进出校区的,由接待单位电话告知保卫处值班室放行。(值班室电话:2853110)
5、学校正式教职工车辆出入证不在此更换范围,出入证仅限一车一证,不得涂改、转借,车辆进入校区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行驶和停放,否则保卫处有权收回。
6、申办人自行下载申请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以部门为单位递交保卫处审核办理。
保 卫 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