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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十九大暨第九届校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   信息来源:   日期:2017-10-13 08:32:47    打印本文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增进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党爱国爱校情感,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陶冶大学生爱国荣校情操,学校决定举办庆祝十九大暨第九届校歌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117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
   
二、参赛对象及曲目
   
参赛对象:2017级新生
   
参赛曲目:校歌《奋斗与梦想》,弘扬主旋律的经典红歌一首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别奖1名。
   
四、评分标准
   
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相应评分细则,比赛评分为10分制。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如下:
    1.
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
    2.
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富有感染力。(2分)
    3.
指挥、领唱与合唱队之间配合默契,效果良好,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4.
服装整齐统一,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能够充分展现大学生良好风貌。(2分)

5.现场氛围好,整体表现力强,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有序。(2分)

五、相关要求

1.校歌为第一首参赛曲目,校歌不得改变歌曲旋律,第二首为自选歌曲,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8分钟;

2.比赛时校歌使用伴奏带(原唱、伴奏见附件),参赛的红色经典歌曲伴奏形式为伴奏带、钢琴、无伴奏或有少量特色乐器,主办单位提供钢琴,不外聘乐队。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队容整齐,统一着装,合唱队人数原则上以80人—100人为宜;

4.参赛队员为2017级新生,伴唱、领唱均为本院师生,不得外聘(指挥除外)。

5.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请于1025日下午16:00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报送团委,同时把电子版发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hhxytw@126.com

联系电话:2853524(办)

附件:

     1.报名表.doc

     2.奋斗与梦想

     3.乐谱.doc

 

共青团黄淮学院委员会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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