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淮学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院字〔2017〕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黄淮学院2017年度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文件,领会政策精神(10月中旬)
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握评审条件和标准,扎实做好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组建评委会,确定岗位指标(10月下旬)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结构比例确定2017年度黄淮学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使用计划。
三、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11月22日前)
1.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5—7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并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不具备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的二级学院,可以聘请与其专业相近的其他学院专家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于11月22日前上报人事处。
2.个人申报。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对照条件和类别(教授和副教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三类),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其申报的专业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或相近。
3.各二级学院职称考核推荐委员会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严格审查把关,提出考核意见与申报人员的材料一并公开展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考核推荐委员会向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关于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的报告、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及考核推荐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所做的承诺书,以及材料公开展示证明各1份。报告的重点是:(1)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情况。(2)资格审查情况。包括申报人身份是否符合评审范围,申报职级和系列(专业)类别的选择是否正确,申报的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否相同或相近,年龄、任职年限、学历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荣誉、社会兼职是否真实等。(3)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情况。(4)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
四、交验材料(11月23-24日)
11月23-24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个人申报材料(具体接收材料要求见附件)。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接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的个人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审核(11月27-30日)
1.职能部门审核(11月27-28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质量评估处、学生处对申报人教学、科研、班主任工作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教务处、质量评估处负责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的审核。发展规划处负责对申报人教研成果、教研项目的审核。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科研成果的审核。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任职资格、年度考核、双师型教师等方面的审核。
2.代表作匿名外审(鉴定)(11月29-30日)
(1)专家对申报人的代表性论文(著)进行匿名外审是保证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凡申报破格、转评及教授者均实行代表作匿名外审,申报副教授的代表作可由校内专家进行鉴定。人事处负责统一组织代表作匿名外审。
(2)外审(鉴定)代表作须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文科为独著)。
(3)申报破格和正高级职称者须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著)送校外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匿名鉴定;申报副教授、转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将1篇代表性论文(著)送2名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匿名鉴定。
(4)外审专家鉴定结果中必须两名专家同时认定合格及其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否则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3.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1-4日)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情况,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六、召开学校高、中级职称评审会议(12上旬)
学校分别召开高、中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地点驻马店市区内。
学校高评委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环节。具体程序为:
1.召开高评委成立会议。宣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高评会组成人员名单、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纪律监督和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人员名单,介绍本年度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准备情况、指标使用情况及推荐程序,宣读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
2.开展评审业务培训。组织全体评委和学科(专业)组成员学习评审条件、有关职改政策和评审工作规则等,明确评审纪律和要求,讨论需要明确和统一的有关问题。
3.同行专家评议。
①同行评议工作由高评委的学科(专业)组负责。
②学科(专业)组负责复查送交的评审材料。对认定有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
③学科(专业)组对送审论文、论著、项目、成果等申报材料的水平进行鉴定,衡量其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同时,对照评审条件,审核申报人材料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④组织破格、正高及转评副教授人员答辩。
⑤学科(专业)组成员集中审阅评审材料。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外审专家意见、答辩成绩等,综合评价其学术技术水平,衡量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水平。学科(专业)组成员在考核推荐时,要充分考虑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的业绩、各个学院的职称结构情况等。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必须有三名同行专家审阅,一人主审,两人辅审。主审应认真、仔细审阅申报人的全部评审材料,同辅审人员研究写出评语初稿。
⑥综合评议。学科(专业)组成员对申报人综合业绩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对每个申报人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进行记名表决。正式投票前,各学科(专业)组长应确认会议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投票后当场计票,经复查无误后,按照得票多少排序并进行结果确认,最后提交到学校高评委。
学科组长根据评议意见或表决结果写出评语,经宣读通过后,作为学科(专业)组的评审意见,记入《评审表》的“专家评议组意见”栏内。
4.会议评审
高评会委员原则上由31人组成,召开评审会议时,实到会评委不得少于25人。
①学科(专业)组长向评委会委员汇报同行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含未通过和有争议人员)的基本情况,宣读答辩结果、学科(专业)组评语及表决结果,回答评委质疑,必要时展示有争议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②高评会委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对照评审条件独立思考、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各自在《评审简表》上注记自己的初步意见。
③高评会对各学科(专业)组的评议情况进行回顾、检查,重点把握标准条件是否宽严适度,学科间比较是否基本平衡,评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④评委会进行表决。表决采取实名投票方式进行。主任委员确认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可进行投票表决。划票后当场计票,计票经复查无误后,根据指标按得票多少排序,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⑤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经确认后,主任委员、纪委领导和计票、监票人员在表决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宣布表决结果。
中评委的评审工作参照高评委工作程序办理。
七、公示(12月上旬)
在学校网站、校内公示栏内,公示通过的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名单,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上报备案(12月下旬)
学校在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自主评审工作总结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备案,并与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九、学校聘任
学校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任期考核目标及考核任务等按有关文件执行。
人事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