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淮学院关于印发《黄淮学院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院字〔2017〕161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需认真对本院的在读博士进行考核(附件)。考核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的在读博士,认真填写考核表(附件)。
2.以学院为单位,对本院所有在读博士形成总的考核报告,主要包括每位在读博士的基本情况;其学习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同意其延长学习年限,是否同意其继续攻读等;对在读博士的日常管理情况等。
考核表和考核报告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月10日前送交人事处。
附件:
2.黄淮学院关于印发《黄淮学院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院字〔2017〕161号).doc
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