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
《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修订)》院字〔2017〕263号已经印发。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基本原则是“研究引领,实践突破,以点带面,制度规范”和“研究与实践并重、创新与推广并举、重点与一般兼顾”。校级教改项目研究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课程改革与资源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研究。为了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8年更加融入高等教育发展新常态,切实体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强校、质量立校、专业集群、项目带动、开放办学”五大发展战略的要求,学校草拟了《2018年度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和领会《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修订)》(院字〔2017〕263号)精神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对《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1月10日16:00前将本单位的修改意见以纸介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Word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高等教育研究所。其中纸介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综合楼319房间。
联 系 人:刘增丽 王宝红
电 话:2853306
电子邮箱:Fgc2853306@126.com
发展规划处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