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组电〔2017〕90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学校党务、行政部门所有处级干部
2.二级单位党务系列的书记、副书记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所有处级干部
(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1月20日前完成填报和上交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填报范围内的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两项法规”,仔细阅读《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参考案例选编》(已在内网公布),全面准确把握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填表须知》和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亲笔填写,如实、规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联系电话:2853509
联系人:胡凤萍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