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应用型课程建设,激励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黄淮学院关于深化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案》(院字 [2012]275号),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于本学年度联合评选我校首届教学改革标兵。现将本届评选的相关事项及新制定的《黄淮学院教学改革标兵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如下。
一、本届拟评选不超过10名的教学改革标兵。
二、采取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推荐、教师自荐的方式,开展过程性、综合性评选和认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学校开始接受推荐表、自荐表,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联系人:庞建丽。
三、教学改革标兵的评选标准、程序和待遇等问题,参见《黄淮学院教学改革标兵评选办法》(见附件)。本办法采取边启动、边修订的方式,在近期发布正式文件。请各学院认真研讨本办法,并于2018年3月23日之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教务处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