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我校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我校组织开展“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我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我校教学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办法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照“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单位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
2、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推荐一个团队。
3、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将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经费支持相结合。对认定的“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证书,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同时给予资助期三年,每年5000元的经费支持。
五、首批认定
根据工作安排,拟每年认定一批。2018年年底前认定5个“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已经被认定为校级以上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不再认定。
人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