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及学校职称文件的有关规定,现把2017年度(非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材料上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已经取得各类非教学系列任职资格,并且达到聘任条件(年限)的人员。
二、提交时间
2018年4月28日
三、提交地点
北区综合楼302房间
四、提交材料
(一)部门提交材料
部门提交如下材料:领导签字盖章的部门推荐报告、推荐排名、公开展示证明、《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花名册》(附件1)。另外,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的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和TXT,以及《黄淮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花名册》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45766214@qq.com。
(二)个人提交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按如下顺序规范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以部门为单位送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份(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Word版分别录入,并报送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的同内容电子文档)。Word版严格依照人事处网页上模板要求的字符、字体、行间距等,不得改动;Word版内容中的论文、项目、奖励等内容必须与上交材料的原件一一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如不符合本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 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
6、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8、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1、暂时不能提交论文、著作、科研证书原件的,不能写在评审简表上,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专业须与职称库中所示专业保持一致。
3、请申报人员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登录“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左上角中的“软件下载”下载,安装后,务必下载更新代码并更新)录入相关信息后,上报生成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的txt文件。具体登录、填写要求见“个人申报版操作手册”(附件2)。
4、具体下载材料可在人事处主页或者河南职称网下载。
5.非教学单位,请推荐一名人事信息员,加入QQ“人事群”(574232430),以便联系。
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