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汉办[2018]4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保质保量推荐人选,并于6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和院系推荐意见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楼306)。
联系人:燕芳
电 话:287922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6月19日
附件: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_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