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河南省正高级实验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二级学院及实验设备处、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等相关单位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于7月15日前,把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邮箱1335805489@qq.com.
附件一:2018.7.12 正高级实验师条件7.11(征求意见稿).doc
人事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