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驻人社专技〔2018〕11号)文件精神,第二批享受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具体选拔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驻马店市分配我校名额为1名,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三、报送材料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的最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享受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注意:录入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一致。在业绩贡献一栏,填写字数一般应大于800,不得超过1000;
4. 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6.《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注意:获奖情况、论著论文、荣誉栏的填写,要按序号排列,每项都要注明获奖、论著或荣誉的名称、年份、等级、名次等内容,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
7. 推荐人选标签1份(粘贴到推荐人选材料档案袋上)。
以上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见附件2,电子版全部发送到rsczhk@163.com.
四、时间安排
请于9月28号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30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安莹莹 联系电话:2853586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