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国教督办函〔2018〕7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18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质量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是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院校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其填报数据将应用到高校分类评价考核、生均拨款核算、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关系到河南省对各高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等重要工作。要求数据采集和填报质量要保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关注变化,认真准备
2018年数据填报依然使用v3.0版本,对比2017年主要变化及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填报部分表格发生变化,在数据库填报内涵说明的电子档中用黄色标注;
2、认真负责,确保每一项数据的完整和正确性。必要时可与往年的数据比较,初步判断数据是否有偏差;
3、基础表信息必须提前填报,否则会导致后续表格无法导入,如5-1-1需用到1-4、1-5-1、1-5-2、1-6-1、1-6-2等基础表,基础数据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
(三)明确责任,加强审核
1、数据采集要与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数据采集和审核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工作;
2.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周密组织本单位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数据来源要依据可靠、客观真实,按照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为提高采集工作效率,各单位须指定一名相对稳定的数据采集员,负责本单位指标内涵解读与数据汇总提交;
4、为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要求各责任部门通过联系人与学院进行沟通,杜绝同一部门分头向学院提数据采集要求,同时也避免各学院内不同采集者多头与责任部门沟通。
二、工作组织
(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贞
副组长:张新艳 王东云 耿红琴
成 员:以下各单位的负责人
院长办公室、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实验设备处、学生处、后勤处、网络中心、财务处、创新创业园、图书馆、宣传部、工会、国际交流处、团委、组织部、校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护理学院、动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二)数据审核小组
1、数据来源审核小组:由提供数据的学院或部门组建,负责对本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各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后,报送到任务分解表中对应的责任部门。报送之前,至少指定2人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2、责任单位审核小组:由各责任单位组建,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数据进行审核;各责任部门对搜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并指定专人负责二审。
3、学校审核小组: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并提交上传。
成员:以下部门负责人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教师发展中心。
(三)数据采集小组
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初审,填写《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附件7)。
组 长:王伟
工作人员:庞建丽 房义斌 李 菲
(四)数据采集员
每个责任部门和二级学院各指定一名数据采集员,并加QQ群16104230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群),方便沟通联系。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9月27日—10月8日):学习与部署
1、学校制定和发布《黄淮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和《国家数据平台指标责任分解表》;
2、召开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颁发和学习数据填报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
3、各单位安排部署数据填报工作;
4、根据新的工作要求,改变往年集中填报的工作方式,由各职能部门按时间节点分散填报,数据采集室按照责任分解表对数据库内使用用户重新进行分配、设置,并对新用户赋予相应表格的填报权限。
(二)第二阶段(10月9日—11月5日):采集与汇总
1、各单位实施数据采集工作,先按照系统采集模板或《填报表格》填写电子文件,并以电子档最终稿打印输出。
2、根据今年采集工作安排的变化,各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报送填报材料。报送之前,各单位须对所有报送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填写《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5);按照各责任部门的具体时间要求准时报送,不得无故延误。
3、各责任部门根据责任分解表中的具体时间安排对搜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并负责二审,确认无误后再打印输出,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填写《黄淮学院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6),报送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三)第三阶段(10月9日-11月16日):学校审核及数据上传
1、根据新填报方案,采用边填报边审核,因此审核的时间节点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有部分重合,采集小组实时关注各责任部门的填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根据数据填报要求,系统内表单填报时有先后次序之分,11月5日前,各责任部门依次对数据进行系统录入,在系统内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填报质量。(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3、11月6日至11月9日数据采集小组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数据审核小组审核,同时对满足要求的责任单位发放《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附件7);
4、11月16日前,数据采集工作组完成学校全部数据上传。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0(另发)
2、国家数据平台指标责任分解表
3、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4、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流程
5、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采集单位填写)
6、黄淮学院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责任单位填写)
7、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审核结论书(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处填写)
8、黄淮学院数据采集办公室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
9、黄淮学院各单位数据采集员汇总表(另发)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