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保障教职工合法利益,促进学校所得税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及时下载手机版“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个人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特此通知。
黄淮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