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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3-18 15:48:01    打印本文

学校各部门:

  根据豫人社工考[2013] 1号、豫人社工考[2016]2号及驻马店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驻马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

  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在40个岗位工种中进行。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资格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2014年(含)之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进行。

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三)申报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

  获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等级考核。

1.工作年限10年(不含)以下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2014年(含)之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2010年(含)之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2014年(含)之前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2002年(含)之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31日。

工勤技能岗位三级以下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进行。          

 二、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由本人对照报名条件,于325日前到人事处自愿提出报名申请,领取并填写《承诺书》。

  3、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报名,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材料。

  4328日,汇总上报驻马店市人社局。

  (二)考试时间

5月至7月为培训时间。

7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0月至11月,公布考核结果。

申报人员数码照片采集、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合计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分别二级(技师)470/人、三级(高级工)365/人、四级(中级工)320/人、五级(初级工)275/人。岗位等级培训教材费按教材实际价格收取。

  四、联系人:安老师    电话:2853586

 

 

 

                              人事处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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