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规范和清理科级干部在社团和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建立具体到人的排查台帐、具体到人的审批台帐的要求,每位现职科级干部都要填写《黄淮学院科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自查报告表》,没有兼职情况的要零报告,书面报告表的报告人签名一栏由干部本人手写签名。各党总支、机关党委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科级干部书面报告表收齐后,报送党委组织部62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hxydwzzb@sina.com(零报告的不再上报电子版)。
二是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于9月30日前对科级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展开清理,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坚决整改清退。纠正后,一律不再参加与原社团、企业兼任职务相关的活动。对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校党委组织部将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省市委组织部部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存在兼职情况的科级干部可下载附件中的《黄淮学院科级干部到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审批表》,到组织部627房间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按照相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兼职。
本次清理和建立台帐后,如再发现科级干部违规在社团或企业兼职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规定经批准在社团或企业兼职的科级干部,在社团或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应在每年年底,由个人、兼职单位、所在党总支或者机关党委三方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委组织部。
附件:
1.黄淮学院科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自查报告表.docx
黄淮学院组织部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