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近日,中共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全体党员及各单位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
二、学习要求:
1.集中学习时间:2019年9月20日——30日;
2.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学习;
3.抓好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党章党规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要联系实际抓好学习,认真思考运用《条例》推进我校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集中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开展好学习讨论,并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2019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