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加快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步伐,服务学校发展,统筹做好校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级验收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校级验收申请;2、部门初验相关材料(初验申请表、初验验收表、设备接收表、开箱验收记录等);3、招投标材料(或其他立项材料);4、工程预算、签证单等;5、合同书;6、相关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参数等。(各相关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二、时间安排:每月均开展校级验收工作,每月15日前为提交校级验收材料时间,当月15日后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验收,并提前通知申请部门;每月15日后申请验收的项目顺延至下月同批次进行。
三、申请校级验收的相关材料,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综合楼525办公室张迅晗老师收,联系电话0396-2853503。
校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