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退还学生住宿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标准
上级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鉴于毕业班返校学生住宿时间较短,同时为了体现学校对学生的关爱,退还全体毕业班学生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全部住宿费,每人375元。
二、工作安排
1、本次退还住宿费涉及人数较多,学校将分批办理退费手续,预计于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退费。非毕业班学生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学生返校时间据实办理退费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为尽快完成退费工作,学校要求二级学院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首先由财务处按学费收费系统提供学生信息(含工行卡信息),再由二级学院逐一核对学生身份证号及工行卡等相关信息,并分别于6月3日前和6月12日前将毕业班学生和非毕业班学生的准确信息反馈给财务处。财务处进行汇总核查后,再统一将应退费金额转到学生工行银行卡上。
3、本学期住宿费未缴清的,按实际应退金额核减应收额度。
4、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加入财务工作交流群,QQ:279696118。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联系,收费科电话:2853532。
黄淮学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