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为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经研究决定,对全校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和范围
(一)修订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特别是要符合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修订范围:《黄淮学院章程》;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公布的,对校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修订标准
(一)“废”: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要予以废止;
(二)“改”: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部分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或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对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合并的,要修订完善;
(三)“留”: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四)“立”: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政策、以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面临的新任务和新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新建一批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梳理筛查(9月30日——10月30日)。各单位将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10月30日前填写《黄淮学院规章制度目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向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提交拟继续执行、废止、修订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清单,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二)修订完善(10月31日——12月15日前)。各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组织力量开展制度修订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学校下一步发展需要,提出拟建新的规章制度。修订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充分征求意见,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向党政办公室提交电子版,完成修订初稿。各单位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30日前定稿后交学校审定。
(三)汇编印制(12月16日——12月30日前)。12月30日前,校办完成汇总、排版,交付印制《黄淮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规章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梳理、修订和制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我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把修订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规章制度修订任务。
各部门、各学院内部使用的规章制度由各单位同步自行修订。
联系人:刘楠楠 0396-2853503 邮箱:msk@huanghuai.edu.cn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