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对2020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20〕268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6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6、考核结果。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三、报送要求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受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1式1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汇总表》1式1份。
3.《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1式12份。
4.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包括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胶装:需有封面、目录、页码)。
5.纸质版材料并同电子版一起提交。
请考核对象于12月2日下午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及汇报材料(汇报答辩PPT)报送至人事处307室,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1:教办高〔2020〕268号 2020年骨干教师考核通知.doc
附件2:黄淮学院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xlsx
人事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