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院文〔2020〕192号),结合今年职称评审的实际情况,现将报送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经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高教(实验)系列人员(助教、助理实验师、讲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副教授、教授)及2020年新进且已取得相应职称(助教、助理实验师、讲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副教授、教授)人员。
二、提交地点
北校区综合楼302房间。
三、提交时间
1.二级学院、部门提交材料时间:12月11日下午5点前将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报告、材料公开展示证明以及申报信息汇总表交到人事处。(已交过的无需再交)
2.个人材料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4日上午8:30—12:00
刘 方:国际教育学院
殷 悦:信息工程学院、学工部
曾 辉:外国语学院
焦金霞:体育学院
12月14日下午15:00—18:00
刘 方:动画学院
殷 悦:经济与管理学院
曾 辉:马克思主义学院
焦金霞:艺术设计学院
12月15日上午8:30—12:00
刘 方: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殷 悦:数学与统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曾 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焦金霞:音乐学院
12月15日下午15:00—18:00
刘 方: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殷 悦:文化传媒学院
曾 辉:医学院
焦金霞:建筑工程学院
原卫校转评和初聘人员材料由张建成、祝林负责,正常晋升人员材料随归口单位报送。
四、二级学院、部门提交材料目录
1.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的考核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包含以下内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时间、地点、推荐的原则、推荐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说明、推荐的结果及推荐人员的排名(推荐排名以推荐同意票得票高低按申报人申报的级别排序)、公示等,并附评选推荐结果原始票。
2.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
3.对所有申报人材料审核及考核推荐过程的真实性、公正性所做的承诺书1份(二级学院、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
4.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的证明(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内容包括展示的时间、地点、范围、展示无异议情况等。
5.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黄淮学院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五、个人提交材料目录
个人申报材料按如下顺序规范整理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三份。Word版严格依照人事处网页上的模板要求的字符、字体、行间距等,不能改动;Word版内容中的论文、奖励等内容必须与上交材料的原件一一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如不符合本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2.参加答辩人员(申报正高、副高转评及破格申报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4.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普通高校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的鉴定2篇,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中级职称的鉴定1篇。
7.任现职以来,每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由人社厅发放的每年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互联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
8.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其他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讲师任职资格,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11.以个人名字命名的Word版评审简表电子文档。
六、2020年新进的已经取得相应职称人员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三份。Word版严格依照人事处网页上的模板要求的字符、字体、行间距等,不能改动;Word版内容中的论文、奖励等内容必须与上交材料的原件一一吻合,上交材料时不能提交原件的,评审简表不能填写该项内容。如不符合本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2.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 《黄淮学院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4.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七、相关要求
1.《黄淮学院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以个人名字命名的Word版评审简表电子文档,发送至rsc@huanghuai.edu.cn。
2.未结项的科研项目不能作为业绩条件填写在表格中,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的需提供收录证明,如无证明的不能在简表上标注SCI、EI、CSSCI字样。对于暂时不能提交的论文、著作、科研证书原件的,不能写在评审简表上,否则不予受理;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并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并将论文检索页放在该处;除特殊要求(如中级职务)外,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请按照评审简表填写的顺序排列自己的获奖证书、论文、项目奖励等。
4.35岁及以下教师申报讲师任职资格,40岁及以下教师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均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45岁及以下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
5.40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一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或兼职实验员工作证明(班主任、辅导员证明由学生处开具,兼职实验员证明由教务处开具)。
6.教师填写的申报专业须与职称库中所示专业保持一致(高级中级职称专业可参考附表)。
7.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要求,继续按照我省现行政策以及我校出台的有关职称评审政策执行。
人事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