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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3-11 10:21:34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报送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相关信息,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开展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培训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员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名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应对本单位实物资产定期检查,进行账实核对,并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入账、使用、管理和处置等日常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务必于2021320日前将《黄淮学院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北校区综合楼218室)。

    2.资产管理员必须为在编在岗教职工,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资产管理员不可频繁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须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交接工作,同时重新填写《黄淮学院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变更备案。

    3.联系人:张老师  程老师  联系电话:2853541


    附件:黄淮学院资产管理人员信息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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