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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4-09 09:49:49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现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遴选更新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现转发该通知,并将相关要求转达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与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遴选后报人事处。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遴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学院学科设置情况,做到全学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设置有附件1所含艺术类、生物科学类、地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土建类、轻工纺织食品类、工学其他类、农林水产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与药学类学科的学院,优先推荐相关学科人选。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纳入面试专家库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专家,在培养培训、选优评先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省级层面)。

    2.各单位推荐人员要在415日前登录http://gxjszg.hateacher.cn网站,选择“考官登录”页面,点击“考官注册”,将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3.请各学院在419日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并在“所在院系推荐意见”一栏相应位置加盖院系公章,“负责人签名处”需要院系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专家推荐表报送至人事处307室。

    (2)学院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表(附件3专家信息导入EXCE模板)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rsc@huanghuai.edu.cn

    4.2016年或之前已遴选入库的专家此次需要重新填报并登陆网站注册。

    5.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联系人:焦金霞   联系电话:285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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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

    附件3: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pdf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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