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名额:2021年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院系根据条件,择优推荐,限推荐一名。
(二)推荐对象: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电子信息
申报人登录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相应项目,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信息。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10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3.佐证材料 1 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 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 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4.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订后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2021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装好由本人交到人事处。
五、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专家评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