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根据《关于评选驻马店市2020—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标兵的通知》(驻宣通〔2021〕160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驻马店市师德师风建设标兵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1、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
2、推荐数量:驻马店市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择优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以核心价值观指导个人师德实践。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得到群众充分认可,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4、在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把学生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魅力。从事思政课教学的教师优先推荐。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其中至少3年优秀。
6、往年评选上的师德师风建设标兵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院系审核推荐,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宣传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12份
2、提交300字的事迹简介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7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2853066
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