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43号)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本科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教高〔2020〕40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及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申报、校内审议,拟同意申报物理学(师范)、商务经济学、助产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四个本科专业(详见附件1-4),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纪委或发展规划处提出异议,并请写明异议理由、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纪委办电话:0396-2853969
发展规划处电话:0396-2853306
电子邮箱:Fgc2853306@126.com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