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按照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和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明确责任、方便数据采集信息沟通,请各部门报送数据统计工作负责人及信息采集员(纸质报送评估办,电子发送到邮箱),以保障我校数据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报送时间: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12:00前
二、报送地点: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综合楼202)
三、报送邮箱:450643895@QQ.com
四、联系人:孙老师(13938357595)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